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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中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九条: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。浙江中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。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,实行独立核算、自主经营。其主要经营范围为:公路工程、市政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场站、房建、机电和绿化工程等建设项目的管理、咨询和服务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,由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组建。颜东锋任董事长,姚云海任总经理。公司经营项目为公路工程、市政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场站、房建、机电、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、咨询、服务。公司设置综合管理部、项目管理部、财务部三个职能部门。公司目前已完工项目为杭长高速公路一期项目的管理建设、台缙高速公路西段的管理建设、临安杭徽高速公路的管理建设。公司本着内强管理,外争市场的务实精神,积极探索代建体制新模式,充分突出专家之路,以管理创品牌,以省内争龙头,国内争为奋斗目标,努力走出一条适合自身特色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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